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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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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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0日在贺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 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和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服务保障县委“145”高质量发展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各类案件1297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牢记使命、担当为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地落实
我们在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找准检察工作定位、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检察工作,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守牢社会稳定底线。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逮捕128人、起诉276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逮捕23人、起诉31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跟进监督李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财产刑执行63万余元,奋力推进平安贺兰建设。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持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起诉4件6人,退赃退赔80余万元,有力助推清廉贺兰建设。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办理各类涉企案件35件,累计追赃挽损78万元。办理一起涉多家金融机构贷款诈骗案,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同步制发检察建议,助力金融机构堵塞管理漏洞。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清理涉企“挂案”3件,帮助2家企业修复信用。
深度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不捕41人、不诉45人,有效增进社会和谐。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至社会治理末梢,与县综治中心合力推广运用“命案防控预警治理监督模型”,开展模型应用操作同堂培训,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赋能提升监督敏锐度和精准性,预警高危矛盾纠纷,将风险化解于前端。
全力守护贺兰绿水青山。自觉融入黄河保护治理大格局,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件。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费专项监督,督促缴费9万余元。以“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为有力抓手,联合多部门巡河300余公里、清理建筑及生活垃圾等30余吨,携手共护黄河碧水清流。保障特色产业绿色健康发展,督促4家葡萄酒庄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规范贺兰山东麓黄河流域企业生产排污行为。
二、人民至上、实干为要,用心守护高品质民生可感可知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纾解民忧。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深化“检察服务‘心贴心’”工作品牌作用发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8件,领导包案化解28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结果答复。深度融入“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县域乡镇综治中心检察服务工作点全覆盖。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作用,为9名因案致困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人均救助金额同比上升77.4%,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始终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要法律职责和社会责任,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件、公益诉讼案件9件,诉请惩罚性赔偿金、公开道歉均获判决支持。针对餐饮卫生、食用农产品安全、社区团购及医疗器械销售隐患等民生关切,督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检查,推动消除各类风险隐患30余处,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相关案件办理经验在全区宣传推广。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强化特殊群体权益司法保障,依法惩治侵犯妇女、老年人权益犯罪37件;拓宽“民事支持起诉二维码”覆盖范围,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7件,追索薪资、抚养费等24万余元。密切关注“一老一小”特殊群体“舌尖安全”,起底排查“老饭桌”“小饭桌”等助餐服务场所,推动整改食品安全隐患20余项,同时建立“建议+回访”机制,确保食品安全不放松、场所监管全覆盖、问题隐患不反弹,切实以赤忱“检察蓝”守护幸福“夕阳红”、呵护健康“朝阳升”。
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比实现“双下降”。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开展观护帮教50余人次,建议送入专门学校矫治教育5人,制发督促监护令30余份,开展入职查询400余人次,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40场次。联合网信部门开展“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关停5家含有不良信息网站;排查涉未成年人安全隐患24条,督促整治销售“假水”等“三无”玩具商家28家。
三、聚焦主业、精进为要,精耕细作高质效办案见行见效
我们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27件案件被评为全区、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巩固提升做强刑事检察。深入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1件,监督立撤案27件,追加漏捕、漏诉11人,其中追加起诉的1名被告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余万元。加强刑事审判、执行监督,依法提出抗诉3件、提出监督意见18件。
提质增效做优民事检察。聚焦民事诉讼活动监督重心,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84件。由“点”到“面”促推监督质效,办理类案监督22件。秉持“穿透式”监督理念,针对以打“假官司”方式扰乱房地产行业秩序行为,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件,着力打“假”治“虚”,有力维护司法公信力。
稳步推进做实行政检察。深化落实“府检联动”机制,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52件。紧盯行政诉讼执行及行政违法监督关键环节,制发检察建议12件。规范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开展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对11名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防止“当罚不罚”。
统筹兼顾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充分发挥“公·检为贺 益·心为兰”检察品牌优势辐射作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2件,覆盖个人信息保护、文物保护等11个领域。针对部分废品回收站点用地不规范问题,推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合力促成《贺兰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5—2030年)》出台,助力构建行业规范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长效治理格局。
四、矢志不渝、忠诚为要,全力锻造高标准铁军强基铸魂
我们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以实干笃行凝聚忠诚干净担当之力,夯实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根基。
旗帜鲜明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坚守意识形态阵地。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30余次。坚持把县委巡察整改摆在突出位置,制定48项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凝聚匠心深耕文化育检。创新做优党建引领融合业务发展,以“党建引擎”激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动能,着力打造的“萤火兰衫”党建品牌,在宁夏检察机关第四届文化品牌征集展示活动中宣传推广。开展“法韵书香”“书画颂清廉”活动,以文育人凝聚内生动力。坚持数智赋能新时代检察宣传,推出AI数字检察人,开设“贺检AI视界”专栏,推送普法微课堂52期,推动检察文化“向内浸润、向外滋养”。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集中整治4个方面8项具体问题,制定13条整改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聚焦“四强”能力作风巩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实做细廉政谈话,锤炼求真务实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79件,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树立正的风气。
持之以恒提升队伍素能。着眼复合型人才培养,深化开展“‘三个管理’我践行”“检答网学习我分享、典型案例我来讲、数字检察模型我思考+N”系列活动20余次,自行研发的2个法律监督模型分别上架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模型平台,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表现突出单位,6名干警荣获区市级荣誉,5名干警入选市级专家人才库,5篇研究课题及理论文章荣获区级奖项。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诚恳听取、认真办好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持续深化落实代表委员联络、人民监督员、检务公开等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117人次,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13条,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我们接待律师办理阅卷、提交书面意见130件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察工作信息2600余条,把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转化为高质效履职的强大动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贺兰检察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表现突出集体,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与制约,也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贺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还不够强,需要进一步务实笃行、久久为功;二是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的精准性还不够强,需要进一步见微知著、精准施策;三是推动高质效履职办案的协调性还不够强,需要进一步统筹兼顾、贯通推进。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破难题、解新题。
202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融入“八强八新”工程实施,持续服务保障“双示范县”和“四区”建设,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勇担当、铸忠诚,初心如磐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建强用好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
二、保安全、护稳定,真抓实干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同等保护、一视同仁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有效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三、解民忧、办实事,笃行不怠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强化“一老一小”、妇女、残疾人、劳动者等群体权益保障,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衔接联动,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持续深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合力“护苗”。
四、优管理、善作为,精耕细作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要求,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做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加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更加有效推进检察履职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自觉融入检察“大管理”格局,进一步细化完善“三个管理”具体举措,加强办案全流程监控,以高水平管理保障高质效履职。
五、强作风、提素能,踔厉奋发锻造过硬检察铁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增强作风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行使。全面落实人才强检、文化润检,融通党建业务、贯通选育管用,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
各位代表,使命如炬,重任在肩,循道而行,方能致远。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知难克难、迎难而上,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以实干担当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竭诚尽责、奋发有为,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贺兰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有 关 用 语 解 释
检察服务“心贴心”:系秉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好检察为民”初心打造的检察文化品牌,旨在将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这一直面群众的“小窗口”,打造成为传递司法温度、化解社会矛盾的“大服务”前沿阵地。品牌创建以来,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通过主动下访、带案回访等举措,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首办环节,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为人民群众提供“心贴心”的检察服务。
乡镇综治中心检察服务工作点:切实将检察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全县8个乡镇(场)街道综治中心设置检察服务工作点,并选派检察人员入驻,运用数字检察模型精准摸排违法犯罪线索及风险隐患,拓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线索来源,协助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推动检察服务工作向综合监督、源头治理延伸,全面打通司法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便利检察服务。
民事支持起诉二维码:为诉讼能力较弱的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自行创制的便民利民二维码,通过扫描此二维码即可全面了解支持起诉检察职能、相关办案流程、申请所需材料等内容,方便特殊群体更加便捷寻求救济途径。该二维码已被制作成民事支持起诉指引牌,放置于县人民法院及各法庭、工会、妇联、残联、人社局、法律援助中心等地。
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的制度。
公·检为贺 益·心为兰:系精心打造的公益诉讼检察文化品牌,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文化品牌。该品牌将检察担当与兰心蕙质的精神追求融为一体,构建起覆盖生态保护、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公益守护体系。品牌创建以来,始终坚守“公益至上 司法为民”的核心理念,将检察职能与县域发展大局深度融合,聚焦“国之大者”,回应群众关切,逐步形成“专项监督破难题、府检联动聚合力、品牌引领强效能”的工作格局。
萤火兰衫:系以“萤火”之微光,聚“兰衫”之正气为价值导向打造的党建品牌,象征检察干警在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下,在打击犯罪、维护公平、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守护公益、法律监督的前沿一线,以点点萤火汇聚法治星河,以一身蓝衫守护社会安宁。品牌创建以来,以“萤火聚光”强化政治固本、“萤火微光”突出服务大局、“萤火沐光”聚焦队伍建设的理念有效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红色动能。
AI数字检察人: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以检察干警为原型,通过动作捕捉、语音建模、表情驱动、内容生成等方式实现真人形象数字化克隆,现已应用到普法宣传知识推送、法规解读、以案释法等活动中,大大提升了宣传质效。
三个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管理: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提出把检察业务管理从数据管理调整到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业务管理是指从宏观层面分析检察业务态势,研判重点案件类型、办案领域及业务发展趋势,为检察工作提供科学指引。案件管理是指对案件办理全流程进行动态监督,确保程序规范、实体公正。质量管理是指通过案件评查、反向审视等机制,确保办案质效。